1.招標條件
本招標項目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浦惠來了APP 2025年上半年客戶營銷活動權益項目已批準建設,招標人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,代理機構為河南省偉信招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,建設資金為自籌,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,現對該項目進行邀請招標。
2.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
2.1項目名稱: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浦惠來了APP 2025年上半年客戶營銷活動權益項目;
2.2項目編號:WXZB2025-0273-47801;
2.3招標范圍:市場主流會員類虛擬權益(具體詳見服務規范書);
2.4采購方式:框架協議二次比選(競爭性磋商);
2.5資金來源:自籌資金;
2.6服務期限:12個月;
2.7服務質量:滿足招標人需求;
2.8服務地點:招標人指定地點;
2.9標段劃分:一個標段。
3.投標人資格要求
3.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國內企業,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;
3.2投標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(提供2025年1月以來任意1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);
3.3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(提供2023年度經會計事務所或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的財務審計報告,公司成立時間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);
3.4投標人2022年1月1日以來(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)具有類似互聯網權益平臺開發、運營服務項目業績一份;
3.5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單位,拒絕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。【查詢渠道:“中國執行信息公開(zxgk.court.gov.cn/shixin/)網站、“信用中國”網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國政府采購網(www.ccgp.gov.cn))】,相關查詢結果頁面復印件加蓋公章;
3.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(提供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”(www.gsxt.gov.cn/)查詢網頁截圖,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、股東信息及股權變更信息);
3.7投標人提供下列承諾書(格式自擬):
1)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;
2)未處于被責令停業、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、凍結和破產狀態;
3)沒有違反法律、法規行為,依法被取消投標資格且期限未滿;
4)沒有因招投標活動中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行為,被有關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公示且公示期未滿;
5)資格審查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;
6)應保證完全遵守浦發銀行有關安全保密條例,并保守浦發銀行的商業機密;
7)符合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3.8投標人在參加本次招標活動近三年內,投標人及其關聯實體(包括但不限于:股東、子公司、分公司、董事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)沒有與串通投標相關的違法記錄,也未從事過任何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的行為(提供承諾書,格式自擬);
3.9本次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。
4.0如參選供應商近3年涉訴的需據實出具各項涉訴內容情況說明、及如中選不影響項目履約的承諾,格式自擬,不予提供的參選資格作廢。
4.比選文件的獲取
4.1時間:2025年3月22日至2025年3月27日,每天上午09時00分至12時00分,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(北京時間,法定節假日除外)。
4.2方式:①現場領取比選文件。須提供營業執照、法人代表授權書(須注明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,后附法人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),留復印件一套存檔。
②網上領取比選文件。營業執照、法人代表授權書(須注明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,后附法人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)加蓋公章以PDF掃描格式發送至郵箱(hnwxzx@126.com)即可,郵件名稱統一為“公司名稱+項目名稱+報名材料+聯系人及聯系方式”,逾期將不再受理。發送后電話聯系代理公司負責人,經招標代理公司確認合格后,購買比選文件。
4.3比選文件:500元,售后不退。
5.響應文件的遞交
5.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(投標截止時間,下同)為2025年3月28日9時30分,地點為鄭州市鄭東新區東風南路6號綠地中心北塔16樓會議室。
5.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,招標人不予受理。
6.發布邀請書的媒介
本次比選邀請書在《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》《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》上同時發布。
7.聯系方式
招 標 人: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
地 址:鄭州市金水路299號
聯 系 人:范沛哲
聯系電話:0371-87569659
代理機構:河南省偉信招標管理咨詢有限公司
地 址:鄭州市鄭東新區東風南路6號綠地中心北塔16樓
聯 系 人:賀獻偉、喬燦、李豪、賀琰舒、朱夢利
電 話:0371-65359921 15003824122
電子郵箱:hnwxzx@126.com
本《比選邀請書》適用于所有被邀請參加投標的投標人。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擁有本《比選邀請書》及任何比選文件的最終解釋權,投標人不得提出任何疑義。